,就跟脱光了衣服的妇人,在浑谷部的骑兵蹂躏下,发出了不堪忍受的呻吟,升龙城大门紧闭,散落在城外的交趾人一个个被砍翻在地。
“大哥,升龙城守军不敢出战?!”种鄂端着千里镜,嘴角微笑,兴奋非常,交趾人,毫无防备!
“不得大意,传令弓骑兵,他们的任务是骚扰,不要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大哥你看,城头上!哈…叛逆贼酋!”
种诂闻言定睛望去,喔呵,绫罗伞盖阵势不小啊…
“距离城池一里半下锚!”
亲兵连忙对准楼台上一个粗粗竹竿,扯着嗓子吼道:“将军令,距离城池一里半下锚!”
半柱香后,船头巨大的铁锚“噗通”一声掉了下来,顺流而下的船队,缓缓停止了前进。
“种鄂!”
“末将在!”
种诂掏出一封公文交给胞弟,大声道:“将陛下的圣喻交给叛逆,让他们打开城池,跪地投降!”
种鄂一把接过公文,大声得意道:“末将领命!”
随即跳上等候在江面上的小船,飞速靠岸,一人一马,犹如屠龙的英雄,毫无畏惧地冲向升龙城。
城墙上,数千禁军手持弓箭,紧张万分地瞄着城下的宋军小将,如临大敌;种鄂横枪立马,面无惧色,挺直腰杆鄙夷地看着城上的交趾君臣,李佛玛看了看吊上来的国书,抿了抿嘴唇:
“我大越对大宋从无非分之想,一直以来都尊宋皇…”
种鄂是什么人?!今年虚岁二十不到,况且成长在北宋王朝开始对外展示肌肉的年代,又是官二代,从小飞扬跋扈惯了,哪里会给李佛玛面子?只见他猛地将长枪向上一指,运足丹田之气,吼道:
“叛逆老儿!我大宋皇帝、天子口谕,交趾叛逆,杀我兄弟,淫我姐妹,十恶不赦,若想活命,开城投降,少在城上聒噪!”
李佛玛被顶的一口气没顺上来,自己什么时候被人如此侮辱过,交趾太尉连忙扶住,转头对城下骂道:“黄毛小蛋子,我大越百万大军旦夕可至,洗干净屁股等着吧!”
“狗东西,下来和小爷单挑!”
“小白脸,有种你攻上城来!”
“待我王师破城之日,就是尔等生死之时!”
“毛都没长齐,还破城…”
太尉转头对李佛玛行礼道:“宋军人数不多,旦夕间无法攻破升龙城,陛下稍安勿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