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对自己的反思,这种反思本身就是一种行动”(《非此即彼》ii,第263页)而且,通过这种内在的理解和批判性的自我挖掘,一个人不但会认识到他在经验上是什么,而且认识到他真正想成为什么因此,法官提到“理想的自我”,这是“他不得不为自己构想的自画像”换言之,伦理模式中的自我,其生活和行为必须是融合的,对自我的明确理解指引它们,这种理解基于他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潜力无论世事如何变迁,命运如何多舛,这种理解都不为之所动他和我们看到的唯美主义者不一样,唯美主义者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无能为力,而他不会屈从于外在环境和无法预知的偶然性的专横制约,在其背后是他没有说出口的决心,即决心置身某一阶段,只要愿意他又可以自由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