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荒漠师徒
“名字是一个人的代号,可当一个人的职业可以变成自己代号的时候,人们往往会忘记本来的名字!的代号是冒险王,职业是小说家,探险家bi94♟跟徒弟在一次冒险旅程中迷失了方向,在一个大沙漠走了三天三夜,没有喝过一滴水,虽然们很累,但是没有一秒钟进入梦境,在们最疲倦的第三天,们看到了一个人,一个很奇怪的人!”
冒险王正倚在一块青石上,按照自己的习惯在写日记,在旁边,徒弟阿城蹲在篝火旁边,一脸的垂涎欲滴,眼睛死死盯住在烤架上不住翻转的黄羊
羊油滴在火苗里,发出轻微的嗤嗤声,属于烤制肉食的特有香气,弥漫了方圆几丈的空间之内
阿城身材高大,相貌英俊,大眼浓眉,乃是一个非常英俊的青年,看着烤羊不住的咽唾沫,过了一会儿,很是谄媚的向正在烤羊的高大男子问道:“李大哥,这羊快烤好了吧?”
李侠客笑道:“快好了!”
看向旁边的冒险王:“冒险王,还有写日记的习惯?”
冒险王将日记本轻轻合上,小心的装进自己的衣服兜里,这才站起身来,拍了拍手,笑道:“可是一个小说家!路上的发生的故事都是的素材,今天竟然在大沙漠里遇到了这么一个奇怪的人,说什么也得记下来!”
只有这个年代普通人的身高,相貌也算不上有多英俊,但是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勃勃英气,在谈笑之间更是流露出自己特有的潇洒劲头,自有一股超出寻常之人的独特魅力
李侠客从福记药铺里安歇之后,便进入了青铜大殿的铜镜之前,等进入镜中世界之后,才发现自己竟然孤身一人进入了一片荒无人烟的大沙漠里
这沙漠里的环境恶劣之极,李侠客身上伤势还没有好,若不是修习内功有点真气顶着,估计不是渴死就是饿死在沙漠之中了
不过学了常舒远的轻身功夫之后,全力奔行起来,却是能抓住沙漠中奔跑的野狼以及羚羊等动物,况且身上还有手枪,打猎倒是不怎么困难
如此在沙漠中杀羊、杀狼饮血吃肉,一直跋涉了好多天,竟然还没有走出荒漠,搞的李侠客心浮气躁差不多都要绝望了,这是第一次感受到了大自然的威严与残酷
然后就在沙漠中遇到了跟一样迷路的冒险王和的徒弟阿城
这两人比李侠客可要惨多了,李侠客的惨,主要是一个人在沙漠里寻找路径的孤独感,但就生存而言,倒是能勉强生存下去可是冒险王师徒就不一样了,两人在沙漠里已经三天没吃没喝了,甚至这三天内,连睡觉都成了一个奢望
要不是恰巧遇到李侠客,这两人估计还得吃上一段时间的苦头
在沙漠了挣扎生存了十几天的李侠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