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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
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
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
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
四司之外,设有铸印局:掌铸造皇帝宝印及内外官员印信;文工司:掌管宗典书籍印制。
户部:尚书(正二品),左、右侍郎(正三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司务(从九品)、吏部监察使(无品阶,隶属监察司)
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按大周疆域州府划为三十六司。
另有掌管铸钱事务的钱法堂及宝泉局﹔掌管库藏事务的户部三库﹔掌管仓储及漕务的仓场衙门。
工部:尚书(正二品),左、右侍郎(正三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司务(从九品)、吏部监察使(无品阶,隶属监察司)
工部职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凡全国之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包括军器﹑军火﹑军用器物等),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无不综理﹐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
下设四司﹕
营缮清吏司:掌宫室官衙营造修缮﹔
虞衡清吏司:掌制造﹑收发各种官用器物﹐主管度量衡及铸钱﹔
都水清吏司:掌估销工程费用﹐主管制造诏册﹑官书等事﹔
屯田清吏司:掌陵寝修缮及核销费用﹐支领物料及部分税收。
除四司外﹐另设:
制造库:掌制造皇帝车驾﹑册箱﹑宝箱﹑仪仗﹑祭器等﹔
节慎库:掌收发经费款项﹔
料估所:掌估工料之数及稽核﹑供销京城各坛庙﹑宫殿﹑城垣﹑各部院衙署等工程。
刑部:尚书(正二品),左、右侍郎(正三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司务(从九品)、吏部监察使(无品阶,隶属监察司)
刑部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监察司﹑大理寺共同执掌重大案件的最终审理和复核﹐称为“三法司制”。
按大周疆域州府划为三十六司。
另设有:
督捕司:掌督捕旗人逃亡事;
审查司;掌核秋审﹑朝审各案﹔
减等处:掌汇核各省及现审各案之遇赦减等事﹔
提牢厅:掌管狱卒﹐稽察南北所监狱的罪犯﹐发放囚衣﹑囚粮及药物等﹔
赃罚库:掌收放现审案内赃款及没收各物件﹐并保管本部现银及堂印﹔
赎罚处:掌罚罪事﹔
律例堂:掌修订法律。
兵部:尚书(正二品),左、右侍郎(正三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司务(从九品)、吏部监察使(无品阶,隶属监察司)
兵部职掌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