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清晨,乐知时破天荒早起,帮着林蓉一起做早餐。前一天受凉的症状还没有完全消退,喝完牛奶乐知时咳嗽了一阵,在林蓉的敦促下吃了一颗感冒药。没一会儿宋煜也下了楼,吃了几个烧麦就离开了。听见关门声,乐知时立刻离开厨房。
“蓉姨,我也走了。”
林蓉连忙出来,“你不多吃点吗?还是你们中午要去吃大餐?”她看见乐知时给自己套上一件黑不溜秋的黑色连帽外套,还戴口罩,“宝贝儿,你是去给人过生日还是去砸场子啊。”
“不说了,我来不及了。”乐知时整好装备就火速离开。
早餐文化深入骨髓,这座城市最热闹的时候就是清晨。无论哪条街道,随处可见的都是大大小小的早点店和络绎不绝热爱过早的客人。彡彡訁凊
小门小店没太多富余空间,自然也没什么规矩,大家随性地端碗面站在街边,边吃边侃。着急上班上学的甚至能端着一碗热干面或是豆皮,边走边吃,在上公交或地铁前干完,这都是特色生存技能。
穿过一整条烟火气十足的街,乐知时终于在路口的红绿灯前看到了宋煜。
大概是为了演讲,他穿了件较正式的黑衬衫,扎进长裤里,袖口半挽到小臂,长腿窄腰,人群中格外显眼。
乐知时原本就不想去给同学过什么生日,更何况知道宋煜要演讲,他就更不可能去。可宋煜一口回绝了企图陪同的父母,就更轮不到他。
所以乐知时只能出此下策,偷偷跟去,反正会场应该有不少人,藏在里面他也发现不了。
绿灯放行,两人始终保持着十米的距离,一前一后进了地铁站。本来他还担心宋煜会叫车,好在是公共交通,不然他就得像电影里的跟踪狂一样对自己的司机说,跟着前面那辆车。
赶在最后一刻挤上隔壁车厢,乐知时躲在一个大爷后头偷瞄宋煜,大爷顺着他的视线往前瞅了瞅,又回头一脸狐疑地看他。
乐知时拉着兜帽挪了半步,遮挡物从大爷换成一个刷手机的上班族。
2号线车厢里的装潢全是少女粉,连立柱都是粉色的,一身黑的宋煜站在里面有种非常诡异的违和感,仿佛自带天然屏障,隔绝一切。乐知时光顾着看,没发觉自己也一身黑站在里面。
他们简直是粉色泡泡里两个突兀的小黑点。
泡泡破了,两个小黑点都钻了出去。大的在前面,小的隔着人群躲在后头。下车的地方是个出口多人也多的地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