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disan★cc
《刑法》第71条又规定: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disan★cc
3·28杀邻案的嫌疑人犯有包括故意杀人在内的3项罪名,分别量刑后的刑期为36年disan★cc从一审法院的判决书来看,法院根据第69条第1款的规定,最终决定给嫌疑人执行的刑期是24年disan★cc
嫌疑人没有上诉disan★cc
当时几乎所有人都以为他是服从了判决disan★cc
可谁也没有想到,在入狱服刑仅仅1年之后,他干出了一件更丧心病狂的事,那就是在狱中斗殴,故意伤害同住狱友,直接致人重伤!
显然,这种情况下他所犯下的新罪应由法院进行定罪和量刑disan★cc
然而以边斜的计算来看,法院很快就忽发现那个巨大的难题disan★cc
嫌疑人这个程度的故意伤害,按照量刑规则应当判处的刑期应当在7-9年之间disan★cc
假设是9年disan★cc
这时适用第71条规定,剩余刑期也就是前罪还没有执行的刑期是23年,和新罪的9年实行数罪并罚,总和刑期32年,没有达到35年,根据第69条的规定,并罚的刑期便应当在23年以上,20年以下!
世界上哪里有大于23且小于20的数?
这时候,法官要怎么办?
判超过23年的刑期,不符合《刑法》相关条款的规定;
判少于20年的刑期,那就更荒唐了disan★cc
难道进了监狱后不知悔改犯下新罪还能获得减刑,这不等同于告诉罪犯,犯新罪不仅不会得到惩罚,还能获得奖励吗?
将刑法置于何地!
边斜那天晚上拿着笔对着这几项法条算完之后,自己都有些不敢相信,《刑法》中竟然存在着这么一个尴尬的量刑区间,能让法官对着犯罪的嫌疑人束手无策,看着清楚明了的法条焦头烂额!
程白是这件事的亲历者,自然比边斜更清楚这里面的利害,只是完没想到对方会如此自然地问出这个问题disan★cc
没有问漏洞是什么,直接问怎么判disan★cc
这也就意味着,他已经知道漏洞在哪儿了disan★cc
看来,大作家终究是聪明的,嘴上没说,暗地里已经研究了个清楚disan★cc
程白至今还记得最后一次去看守所会面时看到的那个冷漠至极的眼神disan★cc
当时她以为那是对法律无法为他母亲声张正义的嘲讽disan★cc
后来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