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时任开封府判官的吕夷简来说吧,大汉帝国从中枢到地方设立的“判官”之职,可不只是判狱案诉讼,而是所在职司大小一应州府院事悉可判之,也就是所谓的“通判”,可想而知在相应职事内的权威了,远比传统的“上三佐”要重得多
当然,随着时事的发展变迁,“判官”一职也不是一个普遍常设的官职,严格意义来说,和朝廷应时则期遣重臣巡抚、巡检地方一般,是个使职差遣因此,大汉帝国上下部司、州府虽然数以百计,但判官数量并不是很多,只有在特殊职司地方抑或特殊情况下才设立,而开封府当然具备这份特殊性
至于吕夷简,时年不过四十出头,名声不小,才能也还算出众,但朝廷上下,提及此人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却是其其伯父,“开宝—雍熙”名臣、名相吕蒙正
当然了,吕蒙正膝下子嗣虽然不少,但以成就、名望及权势来说,还得是吕夷简在事实上成为吕蒙正在政治上的衣钵传人而若非同姓吕的这层关系在,以及吕蒙正在世、在朝时的一些教导与帮助,即便吕夷简资质再好,想要达到如今的政治地位,也是千难万难的
进入建隆时代的大汉帝国,或许还要早许多,就已经不是一个任由寒门、庶民、草根崛起的时代了,即便每年仍有不少寒门庶族通过科举、吏职渠道进入仕途,被授命官,然而,这部分人数量比之亿兆子民,就显小众了,同时,也很难说清这些庶民背后是否牵扯到哪些“不普通”的背景与关系
而曾经那些被世祖皇帝用以制衡勋贵阶级的庶族官僚、寒门将领们,在漫长的岁月中,也早已成为一种新“权贵”,形成了一种新的传承关系
毕竟,在官本位的帝国,出仕为贵,而一旦为贵,便实现了身份的转变、阶级的跃升,想让统治阶级的权贵们与被剥削的黎庶阶级和谐融洽相处,这本身就是一件极其矛盾的事情
能够做到的,就足以夸是一个“有节操、有德行”的好官了,这也只是部分统治阶级的自觉悟罢了而不管是世祖皇帝还是太宗皇帝,们所谓的制衡,只不过是在统治阶级内部培养了一批“新贵”罢了,与整个帝国的阶级矛盾上,并无根本性的改变
当然了,由世祖、太宗完善的学政、考举制度,保证给予庶民基本的上升渠道与机会,这就已经是其进步性了
另一方面,掌握帝国核心话语权的功臣勋贵集团,们的传承维系基本都以血脉为纽带,这是爵禄条制就规定了的,也是勋贵来源与传承的基本特征
相比之下,“新贵”们在政治传承上,就要显得广泛多了,血脉、亲戚关系,依旧是个很重要的考量因素,但并不局限于此,师生、同学、同僚、同志乃至同乡,这些都可以成为一派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