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虽然并不灵活,但是直线冲刺应该并不慢。”
邓肯拉开距离,通过上帝视角观察,看到这家伙直奔某个村落的方向。
中古纪元的北欧还很荒凉,到处都是茂密的森林,加上日耳曼人土地开发的不怎么样,人口也比较少,可以说是许多地方都属于荒野地带,很容易滋生超自然怪物盘踞。
这怪物去的地方正是邓肯落脚的村落,它对声音似乎颇为敏感,人们喧嚣狂欢的声音引来了它。
这么一看又有点像是格伦德尔。
“那怪物的母亲生了几个孩子?会不会除了格伦德尔外,还有其他的混血巨人,这可能就是其中之一?”
不管了。
先想办法砍死这个再说。
这巨怪直奔村庄的方向,很快夜空下便传来了女人凄厉的尖叫声。
啊!
一个渔夫模样的男人被直接单手抓起,抓着一只脚抡在地上,啪叽,转眼间就没有了声息,那巨怪无视了普通村民的反击,就连蛮族战士都很难破开它的皮肤,仿佛穿着一身重甲,它一阵横冲直撞,就好像是大人拳打幼儿园一般,轻轻松松便把所有人都击溃了。
这是真正的巨人之力。
那怪物横扫了整个村庄,前后不过几分钟的时间,便杀死了十多人,它右手提着一个肥胖男人的尸体,左手握拳将一头牛犊砸死,然后将牛犊放在背上,朝着燃起的篝火一脚踩灭,转身消失在了夜色下。
这一切对它来说就好像是日常的狩猎。
“要全是这样的怪物,神话时代的人类日子也不好过啊!”
邓肯已经追上来了,他站在树梢上,搭箭上弓,一箭射出,直接命中了那怪物的脑袋,巨怪的头颅直径有三四十厘米,瞄准起来并不困难,就是它脑壳特别厚,破甲箭射上去,都好像没打出多少伤害。
“谁?!”
“谁偷袭我!”(巨人语)
那怪物吃痛之下,发出一声怒吼,就连手中的人类尸体都扔了。
咻!
利箭破空。
下一秒它捂住了眼睛发出凄厉的惨叫声:“啊!我的眼睛卑鄙”
这一下直接让它受伤不轻。
不过这时邓肯已经暴露了,他原以为会有一场大战,却没想到那巨怪看了他一眼,居然掉头就跑。
肉眼可见。
那怪物掉下去的生命条开始缓慢地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