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时,加拉文却摇了摇头,直接率领众人单膝跪在了邓肯面前,这个蛮族精锐甚至用匕首割开了自己的手掌,以血立誓道:“大人!”
“请允许我们成为效忠于你的外籍军团!”
“以奥丁之名!”
“我们将成为你的剑与盾!成为你最忠诚的追随者!”
这是?
他们想要当我的蛮族雇佣军?!
罗马人是罗马人,不列颠人是不列颠人。
这一点,加拉文分得很清楚。
他们不是败给了孱弱的不列颠人,而是败给了帝国最勇猛的一位新晋领主,以蛮族的桀骜不驯来说,他们服气邓肯这个人,但是不服气输给不列颠军团,更看不起丁塔吉尔公爵。
要是邓肯大人指挥他们,直接就能正面砍翻整个不列颠岛!
历史是有传承的。
从公元三世纪末开始,蛮族雇佣军就守护着帝国的疆域,一次次击败了帝国的强敌。
他们的名声不好,喜欢烧杀劫掠,但是忠诚度也不算低!
至少比后来的禁卫军好。
按照帝国军事改革后的传统,一个鹰旗军团,下面必定会有为数不少的蛮族雇佣军,他们朱特人也是日耳曼蛮族的分支之一,凭什么不能把握机会成为邓肯大人的蛮族雇佣军团?
不列颠人?
不过是他们的手下败将罢了。
加拉文的目的很明确,什么狗屁丁塔吉尔公爵,几次都差点被他们砍死了。
蛮族只尊崇最勇猛的战士!
他们要做的就是跟不列颠人划清界限,摆脱卑贱仆从军的身份,直接成为邓肯麾下的另外一支武装力量。
——蛮族外籍雇佣军团!
有这上百年的传统在,邓肯又是罗马人出身,这位大人不会不明白这其中的含义。
“这家伙是个人才!”
邓肯在这一刻也想到了这一点,他俯视着眼前的加拉文,沉吟片刻后,拔出了腰间的守誓者,放在了对方的肩膀上,沉声道:“以北欧诸神之名!”
“我接受你们的效忠!”
“很好。”
“从今天开始,你就是外籍雇佣军的统领了。”
“我允许你从俘虏中招募可靠的人手。”
邓肯的话音落下。
加拉文等人的身份立刻转变,他们不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