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几个当地特产的水果,拍了拍肚子,“饱了。”
卢卡斯笑道:“伙计,你分明是耍赖。”
杨明笑道:“那也没办法,我可不想收一个年纪比我还大的外国徒弟。”
早餐完毕,郑虹付了帐,招呼道:“走,我们置办一些必备的装备去。”
从当地人口中打听了一下,很快几人找到了地方,一个大半是野味交易和出售捕猎用具的街道。
阮森指着一家店铺,引着几人进入,挑选了几套特质的衣服鞋子,递给杨明等三人,“这些东西非常不错,你们换上。”
杨明看了看手中的衣服,材质像是细麻,编制极其细密,而且分几层,试了试手感很好,但也很坚韧,想来穿着这种衣服在丛林中穿行,不怕被划破。
再闻了一下,衣服上弥漫着一股古怪的药味,杨明问道:“这种衣服,是不是在特质的驱虫药水里泡过至少一个月?”
阮森说道:“没错,懂得丛林的人都少不了这样的衣服,否则只能去喂虫子。”
阮森又挑选了几双特质的胶靴递给三人,“这种靴子内层使用特质的细麻和一种丝线用特殊的工艺手工编织,然后经过几道工艺淬炼,虽然很柔软,可是实际上比钢铁还坚韧,外层包裹秘制的黑胶,绝对的好东西。”
几个人依次在里面简陋的更衣室里把衣服鞋子给换上,衣服和裤子是相连的,裤腿处有绳子,可以和靴子勒紧。虽然实用,可是耐看型就差远了,杨明和卢卡斯相视一笑。可是看向郑虹又眼睛一亮,果然美女穿什么都好看。
阮森又挑选了几把锋利的缅刀,郑虹微微摇头,卢卡斯拍了拍腰间,只有杨明一个人接过刀,别在腰间。
阮森又挑选了一些东西,装备算完成了,郑虹付账,出奇的,那么多的东西,竟然只需要五百夏国币。杨明看了看腰间那纯手工打造,工艺一流的缅刀,要是在江南,单单这样一把刀,也能卖出上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