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直觉是很敏锐的,特别是好女人的直觉。我想,你应该会判断出的。看看你的未婚夫,浑身上下都是名牌,身边一群打手,还有着几个警察帮手,可是呢,杨明就这么站在那里,没人敢上。
那些人除了如丧家犬般的叫嚣外,什么都没有。为什么,因为他们怕,打心底里怕杨明这个人。
看看你的未婚夫,还在呼喊呢,让你别怕,赶紧下车。可是呢,作为一个男人,却连来接女人的勇气都没有。懦弱,无能,可悲,就算他有着财富,权势,也不过是一只贴着金身的土狗,这种人面对弱者时可以耀武扬威,可是遇到比他强的,甚至是远比他强的狮子时,就是一条丧家之犬。
再看看另一位男人,好好看看吧,他就是一只最凶猛的狮子。
作为一个女人的忠告,如果遇到这样的男人,最好,躲得远点,越远越好。否则,很可能轻易沦陷,再无法自拔,他会成为你的全部,而你,只是他的几分之一,因为你不可能驾驭了这样的男人。不过,我喜欢这样的男人,你不可能绑住他,永远得不到他的全部,可是和他在一起哪怕一天,都会比和别的男人一辈子要快乐。”
蓝雪儿似懂非懂,稍稍打量了下杨明,正巧他的视线投过来,吓得她赶紧扭过头去,躲开杨明的视线,低着头,小声道:“我,我才不会喜欢那种男人呢。”
秦思思浅浅一笑,再不言语,品味着醇香的烟草。
没几分钟,几辆面包车和私家车风一般驶来,停在金龙一帮人后面,呼啦啦下来三十多号人,一个个要么光头,要么身上雕龙画凤,一看就是混混。
为首一个染着红毛,快步来到金龙身边,“金少,兄弟们过来了。还有几十号在路上,马上就到。谁得罪金少你了,我整死他去!”
金龙指着杨明一声吆喝:“就是那小子,给我把人收拾了,夜雨任你们玩三天,额外我给你一百万零花。”自己的手下吓怕了,红毛来得正好,让他们上,就不信三十几号人对付不了他一个。
听到金龙开出了的条件,红毛两眼放光,也不想想为什么金龙那么多人自己不上,偏请他来,朝小弟吆喝了一声,“上!”
接下来,噼里啪啦好一阵乱响,只见杨明稳稳的站着,地上躺了七八个缺胳膊断腿的混混,其余的吓得一哄而散,全跑了。
收拾完混混,杨明拍了拍手,再次倚着车子,面上挂着戏谑的微笑,对着金龙说道:“你的帮手来得比较快,可惜没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