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去哪里?”
“一支即将饿死的军队,何必理睬!与其大张旗鼓的去进攻,损耗我军士兵去消灭他,倒是不如让他自生自灭。等到粮草快要用完的时候,他要么困兽犹斗,再来取柴桑城。要么就全军饿死在天年镇。或者,能抢谁家的粮食就去抢,估计,庆朝也没有地方能让他抢!”
“反正,只要杜云之再敢犯我军管辖之地,他便是必死无疑。若是不犯我处,别处也无粮,自然会被饿死!”
“此事元帅想的透彻,所以,杜云之投降一事,元帅可自决啊!”
李存道说出此话,显然是赞同罗不凡的做法。
“本帅决定,对于杜云之投诚之书,不予理睬,先生可觉得有什么不妥之处吗?”
“无为便是有为,只要我们守好自己的城池,不管他杜云之如何!敌不动,我不动,敌来犯,我诛之。元帅这样做很好,并无不妥!”
“既然如此,那本帅就可以放心了!”罗不凡对李存道拱拱手,这就要离去。
李存道将罗不凡送出去,罗不凡走在路上,心里美滋滋的,这半夜与李存道谈论三国,让他找到了一些在现世的感觉,想想那其中的金戈铁马,心胸激荡不已。
在他曾经接触这本书的时候,就想成为三国之中某位大将,或者是如同诸葛孔明那样的超然谋士。如今虽然不是在三国时期,但在这庆朝,也能融入金戈铁马之间。非但如此,他已经不知不觉地成为庆朝最厉害的势力,令得各方都无法匹及!
也许,只要几年的功夫,他便能完全统治庆朝的天下,完成梦想的第一步!
“杜云之既然约定三日之后来投诚,那本帅就看看他三日之后要耍什么花招!”
“这些日子,本帅正好趁闲暇研究研究电灯泡的事情!”
从方钢山取来钨钢之后,与杜云之之战就开始了,那些钨钢除了用在甲胄上面,一直放着,也该是动用的时候了。
接下来的三天,罗不凡做了无数次实验。他先找来磁铁和铜丝圈,发明了一个简单的切割磁感线发电的机器,然后用小型发电机为电灯泡供电。可是,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在发电的过程中,能产生强烈的电火花,貌似电流足以令灯泡发光,可是,灯泡就是不发光!
每次都是钨丝勉强变红,砰的一声,射出火花,又灭了下去。
“看来让灯泡发光并没有那么容易啊!”
罗不凡被搞的一头雾水:“难道是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