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胜也懵逼了,听这意思,李清照本人是正宗官二代啊,而且是京官的二代,这身份牛逼啊!早知道这样,自己还愁什么护送她进京?真不知道李清照是怎么想的,直接让地方政府派兵保护她过水泊梁山不就完了?就凭雷横和朱仝这样的身手,王伦手下的杜迁宋万朱贵如何匹敌?这不是扯么!
他却不知在宋代的律法约束下,官员的亲眷大多是极其自律的,虽说以权谋私的人和事不是没有,譬如高俅的养子高衙内,但是李清照却不在其列,若不是此时关系到他白胜的安危,李清照也不会将身份和盘托出。
时文彬当即命人搬出椅子,给李清照等三人看了座,阎婆惜也不用跪着了,既然他们三个人是一起的,就算是审案也得让她们坐着受审,且不论原告的诉状是什么内容。
都坐好以后,时文彬整理了一下惶恐的心情,问起原告是谁,朱仝和雷横两人已然懵逼,没想到抓回来的三个人里竟有如此牛逼的人物,当即只好硬着头皮上前,将案件的概要陈述了一番。
此案的形式相当于后世的公诉,虽说有个确定的原告是宋江,但宋江此刻还在家里躺着,朱仝是他的邻居帮忙喊的。
听完了案情,时文彬沉默不语,他有心要网开一面,当庭释放白胜,但又生怕属下因此心怀怨恚,毕竟白胜身犯两罪,一罪是**,一罪是殴打当朝官吏,那宋江在郓城县的势力根深蒂固,整个县衙上下都与他关系紧密,在不知宋江是否会落下残疾的情况下,若是当堂放了白胜,今后谁还会给自己这个县太爷卖命?
犹豫间,李清照已经开始为白胜辩护:“时大人,请你不要偏听偏信原告的一面之词”(作者按:或许有人会说这“大人”一词是清朝才有的,但是笔者认为,既然电视剧里就有包拯包大人的说法,本书何不从之?所以请某些读者不必较真,况且小说这东西本来就是虚构的。)
李清照在辩护词中指出了三点质疑:
第一点是关于对**罪的认证问题,从古至今都有一个说法叫做“捉贼捉赃、捉奸在床”,而白胜和阎婆惜并没有被人“捉奸在床”,仅仅是宋江看见两个人衣冠不整,并不足以证实他们有过**行为。
第二点是宋江和阎婆惜并无明媒正娶的婚姻形式,阎婆惜只是宋江包养的一个女人,并无迎娶的仪式,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非法同居。阎婆惜既然不是宋江的老婆,那么即便是她和白胜生了关系,也不构成**罪。
第三点是关于白胜打伤宋江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