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者也。文帝赦而徙之,与蔡叔、郭邻之罚等,臣子法伸而天子之恩纪不靳。
长愤恚不食而死,“怙终贼刑”,免于讨,足矣。袁盎请斩丞相、御史,憸人之心,不可穷诘,有如此者!或者其欲以恩私外市诸侯而背天子,挟庄助外交之心,以冀非望,未可知也。抑或憎妒大臣之轧已,而欲因事驱逐,以立威于廷,而攘人位,未可知也。
文帝避杀弟之名,置盎不谴而参用其说。盎之无惮以逞,面欺景帝,迫黾错而陷之死,终执两端,与吴、汉交市,而言之不衷也显矣。盎,故侠也;侠者之心,故不可致诘者也。有天下而听任侠人,其能不乱者鲜矣!
十一
呜呼!自汉以后,治之不古也有自矣。太甲、高宗、成王之姿,非必其轶文帝而上之;然而伊尹之训,傅说之命,周公之告,曰“无安厥位惟危”,曰“不惟逸豫,惟以乱民”,曰“所其无逸”,未尝贬道以诱之易从也。
岂其如贾生之言曰:“使为治,劳志虑,苦身体,乏钟鼓之乐,勿为可也。乐与今同,而欲立经陈纪,为万世法。”斯其为言,去李斯之言也无几。何也?以法术制天下,而怙以恬嬉,则其法虽異于秦之法,而无本以立威于末,劳天下而以自豫,其能以是一朝居乎!
使天下而可徒以法治而术制焉,裁其车服而风俗即一,修其文辞而廉耻即敦,削夺诸侯而政即咸统于上,则夏、商法在,而桀、纣又何以亡?
夫文帝而幸非纵欲偷乐之主也,其未免于田猎钟鼓之好而姑以自逸,未有以易之耳。
得醇儒以沃乃心,浸灌以道义之腴,建中和而兴王道,诸侯奚而不服,风俗奚而不移,廉耻奚而不崇?而先导谀以冀讎其说,文帝幸不为胡亥耳,文帝而胡亥,谊虽欲自异于李斯也不能。乃后世或犹称之曰“善诱其君以兴治”。下恶得有臣,上恶得有君哉!
十二
贾生之论教太子,本论也。虽然,尤有本焉。士庶之子,杯酒之耽,博弈之好,夺其欲而教之,且反脣曰“夫子未出于正”矣。况天子之子,淫声曼色交于前,妇人宦寺罗于侧,欲有与导,淫有与宣;为君父者,忘志虑之劳,惮身体之苦,逐钟鼓驰驱之乐,徒设严师以闲之于步履拜揖之间,使其听也,一偶人之威仪耳。
成帝穆穆皇皇,而淫荒以滋乱。况其闻风志荡,徒怨君父之我夺,而思快于一且乎!
成王幼而武王崩,无所取仪型也,则周公咏豳风,陈王业之艰难;作无逸,举前王之乾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