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多交代,现在还能站着的人都是在至少三场战斗中活下来的人。
所以,面对敌人炮击过后的冲锋,所有人都知道该怎么去做。
很快,各高地阵地,防守要点都去了人,一只只枪口瞄向了阵地之外。
“乌卡!”
“乌卡!”...
铁鹰人高呼着刘铮他们听起来感觉很煞笔的口号,在散兵推进到距离阵地四百米后展开了集体冲锋,一个个狂热无比。
砰!
“艹他姥姥的,弟兄们给我打!打死这群狗娘养的红毛鬼!”
吴文康朝天开了一枪,同时放声怒吼。
“打!”
“干死他们!”
哒哒哒···
砰!砰!
作为两侧架在高地上的重机枪第一时间开火,炽热的火舌迸发出凶狠的子弹,交叉火力扫射之下顿时让一阵血雾升腾,打的那些铁鹰人血肉纷飞,肢断肠流,爆发出一阵惨叫和哀嚎。
紧接着多数步枪也跟着开火,一道道火光闪耀,一颗颗子弹飞向敌人,让冲锋的铁鹰人顿时倒下一大片,鬼哭狼嚎的也没有了之前怪叫的狂热。
铁鹰人的冲锋遭到了预想中的效果,以血肉之躯一头撞到了子弹组成的钢铁风暴上,一时间损失惨重,冲锋的势头狠狠为之一竭。
铁鹰士兵中的军官也在遭到打击的第一时间催促士兵进行反击,一枚枚子弹反击而来,打在刘铮身旁的沙袋上砰砰响。
砰!
“一个。”
一枪打死一个军官,刘铮瞄准了第二个目标。
“两个。”
“三个。”...
十一式步枪是一杆好枪,不仅是少见稀罕的导气式半自动步枪,而且精度和射程都不逊色于单发蒸汽步枪,弹匣能容纳十枚子弹,刘铮每开一枪就能带走一条生命,化身为战场上杀戮机器,不停寻找目标击毙。
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长久以来在战场上一次次活下来后他的枪法就变得特别准,对危险的感知同样变得无比敏锐。尤其是前者,让他比整个阵地上所有的精准射手都要强大,死神的名号甚至在铁鹰人当中都十分有名。
就在他打完一个弹匣,准备换弹匣的时候,脑内的某根神经陡然为之跳动,带给他全身汗毛倒立的感觉。
旋即刘铮想也不想直接向前一扑,一个打滚滚向战壕的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