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资本是有原罪的。
公正地来讲,改革开放以后,国内的第一批私企虽然在一些方面上远没有90年代~千禧年中期的后辈们来的猖獗,但为人诟病的事情同样做的不少。
胆子小点的,以合作的名义,用极低的成本获得国企的技术,然后反过来撬国企的客户;
正常点的,欺负国人当时文化水平普遍不高,随便从犄角旮旯里组个不知所谓的产品,竖起幌子大吹特吹,然后忽悠着大伙来买单;
胆子稍微大点的,走偏门,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搞批条,搞外汇,搞指标;
胆子再大点的,靠着一些不知道从哪儿琢磨出来的伎俩秀一把,然后给主管单位们画大饼,最后明目张胆地拿专项资金。
这其间展露的五花八门神通,足以令人瞠目结舌。
虽然从一个非常理智且冷漠的角度来讲,法无禁止即可为,这中间的许多操作并不能说他们错了,有些堪称神奇的事情也是一个愿打一個愿挨;
但有一点,却是怎么洗也洗不了。
这个年代,绝大部分私企和个体户,都存在着严重的偷税漏税行为这个比例,甚至高达80%!
而这,仅仅只是工商系统披露出来的统计数据,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个数字绝对没有80%那么乐观。
或许这里面真的有些个体户是因为没有这个意识,完全不知道有“交税”这种东西的存在;
或许这里面也有部分私企老板,因为不具备最起码的财税知识,任由下面人乱做账,导致客观存在漏报、少报、甚至不报的现象;
但更多的,却是这些老板自己为了能多往兜里揣点钱,故意想从这方面省点钱。
眼见着自己开放了政策,当初期以厚望的民企并没有健康且有效地盘活国内经济,也并没有什么令人眼前一亮的模式创新,反倒是如同一条条蚂蝗般趴在国企和自己身上吸血、刨根子,国家当然大失所望,然后便从税务核查方面入手,开始了力度极大的、针对私营经济的整顿活动(守规经营的个体户不在其列)。
(不带任何主观色彩,跟后世一样,八十年代大部分的民企都是一窝蜂的扎堆上,什么能赚快钱做什么,什么能赚大钱做什么,而且几乎全都是从国企现有的大锅里刨食吃,没有几家是另辟蹊径的,对整个社会的产业结构调整没有多少帮助不说,还滋生了大量伪劣假冒产品,在没有完善监管体系的监督下,一些很有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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