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那一小撮紫毫。出锋到了4分多,能写的字就能大很多了。紫毫因为富有弹性,无论按压捻提而笔锋都会凝聚,使书者能起回自如,得心应手。故紫毫多专用于书法,宜于书写柔婉遒劲的字,在书写、用墨、用纸等方面优势名显,颇受历代书家欢迎。紫毫因质柔而毫健,更宜于书写行书、篆书等字体。所以一支品相好的紫毫笔,历来都是书法大家追求的东西。”
“现在。你还觉得这支笔不值二十万吗?”王兴海依然还是面带微笑,就像平时上课一样,对夏文雨娓娓道来。
“是我孤陋寡闻了,听老师这么一讲解,那这支笔还真的不贵,物以稀为贵,兔子虽然便宜,兔子毛也不贵。但要按老师你说的那些苛刻要求取出的紫毫,想想都觉得挺恐怖。先不说要多少兔子皮。还非要中秋前后的雄兔,不但质量要好,毛色要纯,还要在平均长度2分的兔毛中挑出长度4分以上的。光做这些的人工都要了命了。”夏文雨稍微一复盘这支笔的制造过程,就再也不敢说什么兔子毛便宜的话了。
刹那间,夏文雨猛然回头,看向这展厅里的种种物件,突然生出一种荒诞的感觉。“不会这里的东西都是有名堂的吧。而并非是我想象中的那样。我之所以觉得它们价钱高的离谱,只是因为我看不懂而已。”
“不对,老师你说了这么多,只说明了紫毫笔的珍贵而已。那你又怎么肯定你手上的这支笔就是真正的紫毫笔呢?万一是假的怎么办?”夏文雨还是留了个心眼,与其说是留了个心眼,还不如说,到现在为止她还是无法完全接受这里的东西卖的这么贵,也不愿接受这里的东西都是和这支笔一样全是珍品。
说到底,还是潜意识里承受不了自己认知度里以外的事物,总想找出种种理由来证明自己才是对的。通俗点说,就是杠精行为。
“在没上手之前,我还不确定真假,但经过仔细辨认后,我还是有很大的把握。这里面的门道一时半会也和你说不清楚,我虽然对古玩不怎么了解,但对毛笔还是有研究的。你再想想门口的那首诗。茫茫尘世宝中仙,熙熙缘分一线牵。若似无那灵光眼,星散只消一夕间。有没有悟到什么?”王兴海摇头晃脑的又把诗念了一遍。
夏文雨听闻后,也在心中默念了几遍,似有所感。
把毛笔重新放回锦盒中,又拍了拍夏文雨的肩膀。“去吧,现在可以去按中间的那个按钮了。这支笔我要了。”
她从老师的种种表现来看,知道老师很是喜欢这支笔。但没想到老师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