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没有!”
“听到了!!!”
陈家宁点点头,士气很足。
“既然大家头一次摸枪,很开心。那么,背着枪来一次十公里吧。”
不待大家发牢骚,陈家宁就下令开始跑。
“光跑步多没意思,来唱首歌。军中之军,钢中之钢~预备,唱!”
陈家宁一点都不在乎大家的感受,其实大家都不喜欢边跑边唱歌,因为试过的人都知道,这么做不仅难受,而且体力消耗的非常快。
“军中之军,钢中之钢”
沐浴在大家的怒火中的陈家宁完全不在意,相反他还不断地拨撩这一班新兵。
“都跑快点,还自诩是男子汉,我看都是软蛋,赶紧回家做一个乖宝宝吧,别来军营丢人了,这里是战士的天堂。”
刚才还爱不释手的95式对新兵来说一下子不香了,因为随着体力损耗他们觉得手中的枪越来越重,新兵们恨不得扔了它。
队伍中的江朝在沙滩上和新兵战友们一起跑十公里,不过他显得游刃有余。
江朝不知道的是,他跑十公里的样子特别讨人厌,别人都是一脸狰狞气喘吁吁,而他屁事没有,还满脸“这才到哪儿”的表情,着实让人恨的牙痒痒。
就算江朝知道了也没什么,他不在意这些,反正他们又不会拿他怎么样,相反江朝还会亲切友善的帮助战友,让他们的体能实现质的飞跃,当然这个过程就不是那么美妙了。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木怀春 作品《从特种兵开始的军旅生涯》第107章 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