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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女扮男装的舜华正呆着洛水城的衙门,把玩着手中的木盒,仔细地端详着那个奇怪的锁头,那个没有钥匙孔的锁头,桌子上还有亲爹留下的半本札记。
她化名言华来洛水城当捕快也有大半个月了,可是令人毛骨悚然的是,她居然还是每天都能收到那些来历不明的白信封。
她曾经拦住送信的人,打算花些小钱买情报,却发现,这些送信的人都不简单,不禁神色悚然,而且,还不受金钱诱惑。
这年头,不爱钱的人最可怕,他们肯定是有着某种强烈信念的人,而且,不管对错,会一直坚持下去。
“到底是谁,他想做什么,他想从本小姐身上,得到什么?”舜华轻声呢喃道。
满头思绪如同乱成散乱的毛线团,一时之间,她也找不到,哪里才是头。
她把连月来收到的二十多封信,全部都打开,白花花的信纸,将桌面铺得满满当当的,那双清澈明亮的眸子,满布疑惑地盯着纸张上黑字,入了神,连有人悄然进屋都不知道。
“哟!”
舜华猛地一怔,惊讶地回过头,看着手捧棉被的黄宗哲,顿时大松一气。
“是,是你啊,黄兄。”
“跟我客套什么啊,说了多少遍,你做了捕快,我们就是兄弟,你和他们一样,叫我一声,宗哲就行。”衙役小哥将棉被放在床上,溜了过来。
他叉着腰,抿眸看着桌上的信,调笑道:“没想到,你挺受欢迎的啊,收这么多情信,也是,如今,阿华你长得这般秀美,肯定能迷倒不少姑娘吧,小哥我还是光棍呢,你打算什么时候,也给我介绍介绍啊。”
舜华无语得满额冷汗,心想,大哥,你看仔细一点。
即便有女子胆大到写情诗求偶,也不会写这种惨情的诗句吧。
想吓死人吗?
“等在下找出这个写信之人,一定会想方设法介绍给你的,宗哲兄,放心吧。”她一本正经的神情,完全不像在说玩笑。
“听你的语气,好像真的很不喜欢这个女的,等等。”衙役小哥灵机一动,猜测道:“难道,这个写信给你的人,不是女的,是男的?”
“男的...?”舜华再次陷入了沉思,回想起打开第一封信时,所感觉到的违和感,“这字迹,虽然娟秀,但是字里行间,都在透着粗野的气息,的确,很可能是个男人写的。”
闻言,黄宗哲小哥被吓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