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再大的恩情也一剑斩过来了。”
殷璃没有说话,她想反驳,可她发现,自己的所有借口和理由,在事实面前都显得有些苍白。
沈青书接着说道:“这是最好的结果,不是吗?无论是对你,对我,还是对白云宗!一举数得。”
他沈青书虽然在宗门内有些特殊,可特殊的不止他一个,一旦涉及到足够的利益,内部的竞争从来都是残酷且激烈的,血鳞果这样的天材地宝,便是‘足够的利益’之一。
当年,沈青书在黑风岭历练,得到此物,可距离成熟尚有将近五十年光景,他只能选择将其带出黑风岭,择一秘地培植,因为一旦带回宗门,且不说漫长的成熟期后,对他在武道上的作用大打折扣,即便是不打折扣,也未必轮得到他。
与其带回去在未来博一个大打折扣的可能,倒不如养在外面,悄悄炼化,于是在牺牲了一名护道者后,他带着血鳞果来到了千叶镇,选择了李家。
这才有了李毓秀拜师白云宗,李家从一小镇富农,发展成为沧澜府顶级富商的事情。
而这一切,都将在两日后,彻底的画上句号,完成收官!
想到这些,沈青书的心底越发热络了起来。
“对了,现在还没开始,再帮我做一件事。”
“什么事?你应该知道,我只答应大长老给你护法一次。”
沈青书摇摇头,“不是什么大事,白天那个偃师,你应该还记得,我让李毓秀帮我做说客,但按白天所见,那人多半不会同意,李毓秀办成了就另说,若是办不成,就杀了吧。”
殷璃嘴角带着讥讽之色,“宗门中人人都说你沈师兄心胸狭隘,睚眦必报,看来所言非虚,这么一个小人物,也值得你惦记在心里?”
“他毕竟是个偃师,我不希望留下任何隐患,普通人断无可能从兽潮中活下来,可偃师却未必不能。”
却说另一边,心底同样热络,得到了沈青书的‘认同’,内心甜如蜜的李毓秀来到了曹氏石坊。
看着有些凌乱和破旧的铺面,不由得皱了皱眉,轻提裙摆,走了进去!
“曹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