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致命”
“致命伤在头部,这里,”肖哥指了指自己的颞骨,“颅骨骨折、颅内出血,但并没有当场死亡,送入医院两个时后死于脑疝”
“这个老板最后判的是缓刑两年,”肖哥,“因为谁也没法拿出证据证实,究竟是哪一次摔到孩子的头”
厨师先摔,老板后摔,前后两次在没有确实证据的情况下,当司法审查有疑问时,定罪必须做有利于行为人推定也就是,尽管老板和厨师两人,其中必然有一个人是摔到了孩子的头,但在定罪时,只能按照两个人都是摔到腿来定罪所以,老板判的不是过失致人死亡,而是过失伤人,判二缓二令人痛心的案件,但跟张丽萍有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