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不是因为哥谭的人们不喜欢这些东西了,而是因为三年前的某只大蝙蝠的出现
本来呢,对抗这只蝙蝠就已经很困难了,可好歹,们撑过来了
结果现在又来了个更狠的
“特码的!”
光头又骂了一句:“秃鹫为什么就不能吃了蝙蝠呢!”
“有道理”
“是吧,虽然不是什么动物专家,可觉得……诶?是谁?”
“”
那人挠了挠脑袋,有头盔,没挠到
“不清楚伱们给起了多少外号,不过更喜欢约翰威克这个名字,看,这是一只酒吧里顺的铅笔,魔术马上开……”
“FVCK——!!”
突突突突突突……
交战在一瞬间就开始了,爆裂的火花和震耳的枪声在硝烟中各处闪耀,枪膛炸出的火焰带着奇怪的味道布满了杂乱码头的每一处地点
然而,人多势众的一方明显是交战双方中更虚的一方,们且战且退,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射击着什么,只顾着把弹夹里的子弹通通打光,并在之后依然举着枪把扳机扣的啪啪响
且战且退之中,不时有倒霉鬼被友军误伤之后发出惨叫,其中还夹杂着某人的大喊:“艹!别特么在这抢人头啊!尼玛q都能q歪来!”
随后就是一阵根本听不懂的语言,语速飞快,单词重复率极高
再之后,甲板上,狂蛇飞舞
无数的藤蔓化作长鞭利矛,乱舞空中,有时栓着某人的脚拖进海里,有时套在某人的脖子上拎到高空,有时横着穿了一个之后穿第二个,跟特么糖葫芦似的
没过多久,码头的厚木板上就没有其的声音存在了
光剩下骂人的动静
“尼玛早知道直接给们上特么大菠萝,淦!”
林恩真的很替那两个被队友补了的倒霉鬼惋惜,死谁手里不是死,就不能自己送上来让补吗?!
“林”
轻轻的落地声,林恩都不用回头就知道,肯定是百特曼又来了
最近这段时间,两个人也算熟悉了,毕竟都是在晚上活动的,目标人群和潜在客户都是一样的,难免经常碰面嘛
一来二去的,想不熟悉都不行
“林,就知道是这边的火光和开枪的声音从……”
“是是是,知道知道,下次会注意的”
熟了之后,说话就更随便了很多,蝙蝠侠挺后悔这一点的
“林,知道不愿意听这些但是不能继续这样下去了
们杀人,也杀人杀了们,就成了新的杀人犯罪犯的数量还是没有减少,……”
“胡说!”
林恩特骄傲的一指自己身后:“特么一次就能弄死十几个,敢说罪犯没有减少?!”
蝙蝠侠:“…………”
难受
眼看自己一句话就把老蝙蝠怼无语了,林恩主动放下姿态说起了场面话:“行吧,知道做事的准则,可也有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