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晓岚,你也要去参加选拔吗?”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弱弱地问道。
这里是启明星巢都的下巢,不客气的说是全星球最卑贱的人居住的地方,这里不配享用社会的任何资源,大部分人都是捡上层的人们丢下来的垃圾为生。
这里的人们想要活命,大部分都加入了各种帮派之中,少数人则是流浪汉,得过且过苟活。
晓岚是一个地下帮派的扒手,也就是小偷,当然,在这里你偷不到什么值钱的东西,主要是食物。
“我绝不要继续现在这样的生活,这种一眼就能看到死亡的生活不过是烂泥沼地的腐木,我要决定我的人生”。
“小崽子,你想改变什么人生啊,活着不好吗?”蒸汽酒吧的老板,人称老爸忽然从后面冒出来,给两个孩子都吓了一跳。
“能活着就是最大的幸运了,你每天在街上看到的死人还少吗?我告诉你,参加阿斯塔特选拔的死法比他们悲惨千百倍,能入选的有几个?比例有多少?不到0.1%!你这小身板想和那帮吃饱喝足人高马大的贵族子弟去争?和送死有什么区别。”
“贵族?他们经历过濒临饿死的绝望吗?他们有过生死之间的极限反应吗?他们在泥泞里打过滚吗?他们在垃圾堆里求过食吗?我有,我每天都有,并且绝不要继续下去。”
老板眼神复杂的看着这个乞活的孩子,幼小的身体里装着强大的内心。
这位酒馆老板曾经也是叱咤风云的豪杰,在星界军中是首屈一指的猛人,但是经历了战友兄弟的惨死后,深受打击的他被军医下达了不适合继续服役的心理情况诊断单。离开军队的他决定去逝去战友的老家生活,最终在这里开了一个酒吧。
作为星界军里的猛人,镇住这小小下巢的几个帮会还是很简单的,除了几个难缠的“巫师”之外,其他人基本都打不过他。安安稳稳的开店,他见过许多人来这里醉生梦死,也有绝望的前来花光所有积蓄然后自我了结的人,但是如此强大的求生意志的人,看见的真不多,尤其还是个孩子。
“你真的不害怕痛苦的死去吗,你想想你的朋友,想想这位小姑娘,无论你未来如何,你都再也不可能见到他们了。”
“我现在的生活和死了有什么区别吗?我走之后,把攒下的食物留给他们,说不定他们还能活得久一点。”
“行吧,绯血帮派那里我和他们去说,你只管去。一周时间,你得爬到上面去,再跑到沙漠边缘,想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