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差了。”
近几个月也是个颇为敏感的词汇。宫九歌想起了路上遇到的刀疤男。
老板娘终于翻出了那件压箱底的衣服。这件衣服相比店内挂着的那些明显不同,不论是作料还是做工,都高了几个档次不止。
“姑娘换上试试。”老板娘将衣服拿给她。
衣服整体呈鲜艳的橘红色,上面的刺绣张扬又栩栩如生,这件衣服一直没能卖出去,原因无他,这衣服美则美,但是试过这件衣服的人根本压不住这艳色,几次之后,老板娘索性直接将衣服收了起来。
宫九歌穿素色成习惯,也只有那清淡的色彩才能将她的气场收敛一二。
“王,您可是答应了要陪我逛街的。”少女独有的娇蛮声音传入店内。而女孩子逛街,无非是买衣服,买首饰。
老板见到来人,立刻拉着老板娘下跪在地:
“见过吾王。”
被称王兄的人是枉城的主人,脱离洛国自封为王的男人,那离为姓氏,名,那离遵。
铃铃和阿季早早的换完了衣服,候在门外,没料到这个时候遇到了这位传言之中的王。这二人对视一眼,抬起右手放在左肩,身体微倾,这是普通的见礼。
“咦?”
少女惊呼一声,走到铃铃身边:“你不是枉城人氏?”枉城一带的女子多健美,五官深邃,像铃铃这种小家碧玉,身体白皙的少女,枉城的水土是养不出来的。
铃铃点头:“我等随主子来此寻亲。”
“主子?”少女不可思议地看着她,甚至还想伸手摸一下,“你是下人?你是哪里人?你们那里的下人皮肤也这么白吗?”
铃铃:……
少女眼里天真无邪,她是真的想不到有人能养出这般白皙的肤色。
“你平时都用什么保养?都吃些什么?”少女见她不答,继续追问,“还是有什么秘法?不能说出来嘛?”
铃铃都不知道从哪句开始答,下意识看了眼阿季。阿季默默移开视线。少女也注意到了阿季,不禁咂舌:“你们那里的男子竟然这般纤细!”
阿季:……
铃铃:噗。
“主子。”
宫九歌的出现让铃铃阿季成功有了理由脱身。
宫九歌出来便看到这样一幅景象,店老板夫妻跪在地上,旁边的男人轮廓深邃,气场分明。铃铃阿季身边则多了个妙龄少女,正是活泼的年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