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画符没什么区别。时间在吴有谦和吴克昂一封又一封的信件中过的飞快,尽管没有直接向吴克昂说明自己最近的工作方向,但吴友谦很明显也没闲着。
根据他的调查结果,文化巷四十七号里的那一大堆会发光的灰尘,可能是曾经在城隍们眼中出现过两次的“法器”。
是的,它是一种法器。尽管在过去的记载中,这种法器前后有过完全不同的名字。
它第一次出现并且被城隍所记录是在晋朝太元十二年。当时的汉中郡武陵县南有一条叫做武陵河的大河,而一位渔民前往汉中郡城城隍庙内上香叩头,说自己在武陵河附近发现了一片盛开着花朵的桃花林。顺着桃花林继续往里面走,就能发现一个隐居的村落。根据村人所说,他们是在秦王政二十五年时为了躲避暴秦苛政,流落隐居于此的。
城隍有记录本地人口信息的职责,而这个“记录登记”是天然形成的——只要这个人生活在本地城隍的辖区内,那他的一切资料都会出现在速报司的记录之中。
但根据汉中郡城隍的查询,本地压根就没有这么一群人——速报司的记录上显示,渔民所报告的区域,在过去一千年中只居住过七户四代,共计五百二十七人。
汉中郡城隍派遣速报司司主和阴阳司司公前去走访调查,而最后得到的结果是——什么都没有。
但根据城隍的阵法研判,那个前来报告的渔民也确实没有说谎。他甚至还带着桃花源的居民们所赠送的衣服和鞋子——那些东西的款式和制式确实也符合秦王政二十五年时期的常规。
汉中城隍百思不得其解,最终认为桃树林和后面的隐居之地,大概是“天地自然造化”而形成的“绝境”。并且将这一“绝境”命名为“桃花源”。
桃花源第二次出现于太建九年的信安郡石室山,根据当时信安郡城隍的记录,郡内有一人在城隍庙内焚香哭诉,声称自己于赤乌二年上山砍柴。引观仙人下棋而忘了时日,等再次下山的时候才发现物是人非,就连砍柴用的斧头手柄都已经烂透了他自己已经完全找不到回家的路。
他连身上的衣服都烂光了,这套衣服还是仙人赏赐给他的。
这人的哭诉很快就引来了信安郡城隍的关注,毕竟南陈人穿着先秦服饰,这确实看起来有些古怪。
信安郡城隍根据哭诉者的三魂七魄特征,命阴阳司详查。随后阴阳司证实,此人为建安二十三年生人,距今已有三百五十九年了。
信安郡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