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思的是,妖怪们似乎都遵从着一个固定的原则——决不在人类面前主动展现自己的存在。
按照黄奶奶的说法,这个习惯实际上是妖怪们和人类打了几千上万年交道之后总结出的规则。
人类,尤其是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类是一种很可怕的生物,这一点从山海经上就能看得出来。
山海经哪里是什么反应上古时代的百科全书,那就是本食谱!上面标注了各种妖怪应该怎么吃,吃了之后能有些什么好处。
吓死个妖咯。
没琢磨明白的上古异兽们基本被人吃了个干净,琢磨明白了的妖怪们中,则有一部分选择了对抗人类。
然后没打过。
剩下的那些妖怪们认清形势,决心采用另一种方法来保护自己。
既然打不过,那就加入。
他们苦练本领,目标是能口吐人言并且化为人形。而这么做的根本目的,还是为了活命。毕竟人类实在是战斗力太强,这个物种的生物甚至会毫不犹豫的互相厮杀。这哪里是一群生活在深山老林里瑟瑟发抖的妖怪们能比得过的?
好在现在人类文明多了,至少他们不再一天到晚琢磨着让白泽出来逛两圈,或者从龙身上搞两块肉来长生不老。
而且,城隍们和其他的人类也逐渐改变了对妖怪的态度——只要你们不惹事儿,我们也不会管你们。
佛系的态度和对人类的恐惧凑在一起,最终演化出了现在的人类社会——在人类社会里其实有不少妖怪。只不过他们要么把自己的身份掩盖的极好,要么干脆就是已经和人类通婚了很多代,只是身体里带着一丝残存的妖怪血脉而已。
妖怪们的能力虽然诡谲,但能力的上限和下限都飘忽不定。同样是狐狸精,上古异种九尾天狐的肉据说有辟邪和驱散邪气的作用。而后来的狐狸精们,最多就是忽悠忽悠读书读傻了的书生们。
据说后来的狐狸精们这么干,主要的目的是想给自己混一张长期饭票。
妖怪们不是什么特别厉害的群体,事实上它们中的绝大多数都不知道自己是妖怪。
另外一部分虽然有些本事,但他们的“本事”想要对整个人类文明造成威胁是根本就不可能的事情。
远古时代就被人类按在地上锤的妖怪,要在现代哪怕只是想吃个人那都算的上是痴人说梦。
就算派出所的警察叔叔们不去破案,还有城隍们盯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