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管大明给了我一个身份,所以,我跟着管大明姓管。
管大明稀里糊涂地和金凤做了一夜夫妻,第二天,金凤就表示要和他结婚。
管大明被天上掉下的馅饼给砸晕了,醒过神来之后,欢天喜地地带金凤回了他老家见了家长。
在那个连村公路都不通的大山里头,两个人办了酒席,成了一家人。
举办酒席之后,金凤回到了灯红酒绿的城市里。
十二个月之后,金铃将刚满两个月的我给丢回了管大明的老家。
五岁前,我都在那个鸟不拉屎的地儿,跟个牲口一样的活着。
管大明的母亲,一个目不识丁的女人,她养孩子的理念跟放牛没有什么区别。
当管大明看到我大冬天还光着脚在地上跑的时候,对于他妈有了意见,叨叨了两句。
他妈回了一嘴:“咋的,有本事你就自己带。你小时候还不是这样养大的。”
管大明闭了嘴,因为他确实带不了,他没有那个经济实力。
他在电子厂的工作,每天上班十来个小时,挣的钱,也勉强够他在城市里生活,有点余钱都花在了金凤的身上。
在我一岁的时候,金凤找了一个工地上的包工头,包工头舍得在金凤身上花钱。
于是金凤给了管大明一千块钱,让他有多远滚多远。
管大明明白金凤不是他的,迟早有一天会离开他,他只是没有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当。
他死皮赖脸地去找过金凤,结果被那个包工头带人给打了一顿。
那之后,管大明再也没有找过金凤。
小的时候,虽然生活很清苦,但丝毫没有影响我成为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那个山沟沟里,时常与我为伍就是管奶奶养的那猪,牛,羊,鹅。
五岁生日那天,管大明回来了,他和管奶奶带着我走了十几公里山路,去赶集。
那是童年的我最快乐的日子,只要是赶集,管奶奶就会给我买一个棉花糖,在幼年的我来说,棉花糖是最好吃的东西。
那一天,我在街上撒丫子乱跑,管奶奶在后头追,她越是追我越是跑得快当,在我看来,那是一种快乐,一种放飞的快乐。
乐极生悲,说的就是那个时候的我。
我被车撞了,确切地说,是我跑得太快,钻到了一个三轮车的车轱辘底下去了。
我被拉出来的时候,血肉